中国高等院校功能语法研究会章程
一、宗旨
经中国外语教学研究会1993年12月13日批准成立“中国高等院校功能语法研究会”,属中国外语教学研究会分会,挂靠于中国英语教学研究会。研究会的宗旨是促进我国功能语法、特别是系统功能语法的教学和研究,提高我国在这一领域的水平,与国际同行对话。
二、组织
中国高校功能语法研究会理事会为本会的领导机构,由理事31-33人组成,从中产生13-15人的常务理事会。理事会设主席1人,副主席3人,秘书长1人。经协商后选举产生。
协会领导有义务组织活动,协调关系,特别是协助安排研讨会的召开,指导论文集的出版发行工作。在每届研讨会上汇报工作。
理事会每2-4年增补或改选一次。
三、工作
接受新会员。
促进国内学术机构之间、国内与国外学术机构之间的联系和交流。通过各种途径努力实现信息和资源的最大共享和充分利用。
每两年举行一次全国性的研讨会,争取国内同行、乃至国外同行的广泛参与。
指导承办单位出版会议论文集。
协助会员积极参加国内和国际的语言学学术活动。
积极培养新生力量。
四、会员
中国学者、学生(包括港、澳、台)愿意参加本会学术活动者,经申请批准可成为本会会员。
本会会员定期交纳汇费,每两年一次。标准如下:
会员:20元;
理事:50元;
常务理事:80元;
会长/副会长:150元
以上汇费由会长单位收取,由会长单位开出可报销单据,由秘书长管理,在全体代表大会上汇报收支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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